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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在每天藍、綠、馬、扁、牛、賭、毒等不知所云的新聞裡,今天這條母乳哺育自治條例的新聞,終於讓我在烏雲當中看到一絲絲的陽光,原來還有人在乎這些真正應該注意的事情。

  當了爸爸之後,才開始懂得如何當爸爸,有了心肝寶貝以後,才體會只要是為了孩子好,都會不顧一切的去做、去嘗試的心情。記得米寶剛出生的時候,初為人母的米寶媽,為了追奶痛苦不已,期間差點受不了泡奶粉便利性的誘惑和其他因素而放棄,幸好我們撐過來了,讓米寶可以獲得最珍貴的初乳和與媽媽的肌膚之親。

  一位同業大哥的老婆跟我說,「奶粉的發明只不過五十年,母乳卻是開天闢地以來就有的,你說哪個好???」,母乳數不完的優點我就不贅述了,很感謝老婆辛苦的撐到現在,讓我們的米寶貝擁有上天最美好的禮物一直到現在,她的根基打的很好,相信大家都知道~哇哈哈!!!希望每個母親不要輕易放棄自己的義務,讓每個寶寶都可以擁有吸吮母乳的幸福,媽媽們~加油!!!GOGOGOGOGO!!!

臺北市首創制定的公共場所母乳哺育自治條例將從4月1號起開始實施,以法律明確保障婦女在臺北市的公園、街道、賣場、公車、捷運及車站等公共場所進行母乳哺 育的權利,任何人不得有制止、驅離或其他影響哺育的行為,也不能以公共場所已經設置哺乳室為理由,要求婦女前往哺乳室哺育母乳,否則將處新臺幣五千元到最 高三萬元的罰鍰。
引用自http://tw.news.yahoo.com/article/url/d/a/100111/63/1ylbi.html



台灣母乳協會

台灣母乳哺育聯合學會
國民健康局哺乳網站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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